仨人制售假冒有機菜果被判刑
來源:大連晚報
本報訊大連百味園商貿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某某從市場上采購普通蔬菜及水果,進行清理、包裝后冒充有機蔬菜和有機水果在市場上銷售。此后,朱某某與黃某某共同出資成立一家公司,仍然從事這一以次充好的黑心生意。沙區(qū)法院一審以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對朱某某、黃某某、李某某判處緩刑并處罰金。
50多歲的朱某某作為大連百味園商貿公司老板,自2012年5月始,他從大連雙興市場以及郊區(qū)的蔬菜基地采購香芋、西蘭花等42種普通蔬菜以及蘋果、梨、桃子3種普通水果,朱某某讓員工貼上北京五岳華夏技術中心有機蔬菜追溯碼,在公司下屬的車間對這些普通蔬菜、水果進行挑選清洗,然后裝入塑料袋,冒充有機蔬菜和有機水果打入大連及沈陽的超市等進行銷售。李某某、孫某某身為公司的采購人員和加工車間的負責人,明知老板在生產銷售偽劣產品,做的是黑心生意,但在老板授意下,兩人仍幫助老板進行采購和加工。
2013年1月18日,朱某某與有大學文化的大連市民黃某某一拍即和,兩人共同出資成立了大連百味園農業(yè)科技有限公司,黃某某擔任了公司法定代表人。兩人仍使用原有的工作人員沿用朱某某公司的原有采購、加工、銷售渠道,采購來普通蔬菜和普通水果,略一加工包裝后冒充有機蔬菜、水果進行銷售。同年5月,在黃某某的授意下,何某某、程某替代了李某某及孫某某,由何某某負責蔬菜、水果的采購和加工,程某負責對蔬菜、水果的種類和數量進行確認和統(tǒng)計。
此后,此經營行為遭舉報并被警方查獲,同年6月、12月,黃某某、朱某某投案自首,被警方采取強制措施。李某某后到案,其他涉案人員被另案處理。
到案后有關人員承認,涉案的采購的所有蔬菜、水果,都是普通蔬菜和水果,根本不是有機蔬菜。這些假冒有機蔬菜、水果在大連的數家大型超市以及沈陽的一家大型超市下屬店鋪銷售金額共計40萬余元。也就是說,消費者從這些知名超市采購的價格不菲的“有機蔬菜、水果”,花了高價錢而買的是山寨產品。由此暴露出各家市場的監(jiān)管方面存在著漏洞。
法庭經過庭審認定三被告人犯有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三人交納了罰金,法庭決定對三被告人判處緩刑。沙區(qū)法院一審判決,朱某某被判刑2年,緩刑3年,并處罰金30萬元;黃某某被判刑1年10個月,緩刑2年,并處罰金10萬元;李某某被判處拘役6個月,緩刑6個月,并處罰金15000元。三人服判,此案于今年7月10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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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機蔬菜是指以有機方式生產加工的、符合有關標準并通過專門認證機構認證的蔬菜產品及加工品。生產有機蔬菜比生產其他蔬菜難度要大,需要建立全新的生產體系和監(jiān)控體系,采用相應的病蟲害防治、地力保持、種子培育、產品加工和儲存等代替技術。
綠色蔬菜
綠色蔬菜是我國農業(yè)部門推廣的認證蔬菜,分為a級和aa級兩種。其中a級綠色蔬菜生產中允許限量使用化學合成生產資料,aa級綠色蔬菜則較為嚴格地要求在生產過程中不使用化學合成的肥料、農藥、蔬菜添加劑和其他有害于環(huán)境和健康的物質。從本質上講,綠色蔬菜是從無公害蔬菜向有機蔬菜發(fā)展的一種過渡性產品。
無公害蔬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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